幼托整合後的不公義

台灣在2011年以前六歲以前的機構分0-6歲是托兒所, 老師是由所有技職體系的大專及大學, 和師院體系的教師養成課程人員均可聘任。 4-6歲是幼稚園,只聘用師院體系的教師養成課程人員 。 幼托整合後由師院體系的教授主導, 所有師資以師範體系的本位主義掛帥, 貶低教保系的養成人員,產生了幾個偏頗的現象: *階級化教保員: 自民國100年改制起,5年後教保員不能帶大班。 只有師院體系訓練出來的「合格老師」才可以帶大班(原先托兒所 是可以的)! 幼保科三年高職與四年的幼保系的專業養成是教育部的核定課程, 竟須再去上合格老師的課程。 且要至其指定的園所無償實習,只有他們認定的才是好的! 在職場實務經驗二、三十年的資深老師不如一個新進具有「幼教 師」的菜鳥! 還要「實習」! 資深園長重新去修「合格教師證」也還要離開現任工作去「實 習」! 真是太離譜了!僵化的本位主義!霸道的自以為是的排他! 自以為只有自己的是最好的! 建議:取消幼教師與教保員的階級化區隔,避免造成同工不同酬。 *邊緣化教保員: 自民國100年改制起, 10年後教保員若無修到合格證就無法被聘任成為園長 也就是說教保員從業人員再資深都無資格當園長,一定要修合格 證! 是什麼樣的學術研究證明師院體系規劃的幼教系優於教育部核准的教保系! 真是無稽且實無必要! 建議:不設合格老師的限制,只要有修園長進修課的幼教人員即 可。 *漸進式消滅私立幼兒園: 都會區均為集合式住宅,設立新園所要2/3的住戶同意幾乎很難立 案。 若園舍為租賃,只要房東不租或面臨房舍拆建等因素, 幼兒園要搬遷或另設新園幾乎不可能, 進而造成園所關閉。危及私立園所的生存! 或許他們希望廣設公立園所, 在社會福利與教育均等的原則個人不反對, 但私人辦學有其獨特性與理想性, 「公立」的公務人員心態,用掉大多數的預算 卻鮮有帶頭示範性的優質園所呈現, 「公立」無法是品質保證,反而人民礙於費用被迫勉強選擇就讀! 「公立幼兒園」要抽籤! 「額滿」要排隊!他們就自以為自己做得很好-自我感覺良好! 花那麼多預算,品質普普! 只想用公辦來壟斷讓家長失去「選擇權」! 背後的「霸道」思維真是落伍! 所以我們要爭取與幼教師平權 *幼教師的設置爭議: 爭議一:四年的幼保系的專業養成是教育部的核定課程, 無須再去上合格老師的課程。 爭議二:幼教法規規定修幼教師除上課外還要求在職人員須離開現 有工作無償去指定的園所實習,不能在自己工作的園所。 十分本位主義,無實質根據。 爭議三:有些已核備園長或資深的從業人員若修幼教師還要去指定園 所實習,真的無此必要。 爭議四:大學四年的教保系人員不可教大班,大學非本科系只要有修 幼教學程卻可教大班,毫無學術依據證明這其中的差別,應 修正。 要求放鬆針對都會區建築法規限制, 取消2/3住戶同意的門檻,以住委會同意即可。 並立即修法且於實施前完成修法! 凍結執行惡法!阻止惡法來傷害整個幼教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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