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漢只是淪為手段

流浪漢只是淪為手段 聊天時友人聊到: 美國有個衣服品牌的老闆輕視長相醜的人, 聽說他自己也長得不好看! 有人為表抗議,特地買一堆這個品牌的衣服去送給流浪漢穿, 藉此想拉低這個品牌強調這是流浪漢的品牌! 言談間又聊到:美國加州有一個很好的社區, 有人為了抗議當地的某些情況, 就買那個社區前面的整排房子給流浪漢住, 藉此想貶低那個社區的價值! 雖然這只是聊天,姪女說了句:那流浪漢很可憐! 是的!這是個值得省思的問題!個人認為十分不妥! 把「流浪漢」當作一顆棋子、貶低對方的手段, 更把他們標籤化:他們是把品牌拉低、把社區醜化的象徵! 什麼呀!用錢砸的不是你不滿的對象! 而是那些無辜的「流浪漢」! 聖經說:凡是若非出於愛一切都是惘然! 那些人買品牌的衣服給貧窮的人穿, 是因為憐憫他們、出於愛、出於真心協助! 那些人給無家可歸的人有房子住, 也是因為憐憫他們、出於愛、出於真心協助! 雖然他們有得住或者有得穿,但他們沒了尊嚴! 基本上我反對用這種手段來表達自己的抗議或不滿! 對越弱勢越卑微的人要更謹慎,以免傷了他們的自尊心! 這才是上帝喜悅的: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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