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權與個案處理

對老師而言, 有些家長較自我或有點霸道的要求學校一定要園方配合某些事! 老師覺得學校有時會退讓, 所以家長會「予取予求」,不應該給某些人特權! 我覺得在有原則下應該看情況「個案處理」! 座談會檢討時,有家長忘了把孩子帶到教室由老師看顧卻帶到會場, 老師請她帶回原教室(教室在另一個園區), 她說:如果孩子還要帶到教室她就不聽了要先走! 大家針對這件事在討論,希望學校給個SOP的作法!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似乎家長如果不能配合又會影響會場秩序, 乾脆請她回去下次再聽! 我一直沒表示意見,大家期待我給答案! 其實我沒答案! 對我而言很多事情無法有所謂的SOP! 何況座談會的目的就是希望提升家長的教養概念, 她都來了怎麼好叫她沒聽就走! 只好請會場這間園區的老師幫忙看一下! 如果人手不足再調人手囉! 有原則是有必要,但個案處理也是很重要, 處理「人」的問題要有彈性,個別化不表示給「特權」! 或許這就是考驗管理者的判斷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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